工作职责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宣传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理论学习、思政教育、内外宣传、舆论阵地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是统筹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理论学习工作。制定学院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与保障工作,指导各党总支中心组和师生员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二)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措施、规章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内外宣传工作。紧跟学院发展,及时报道学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全面宣传学院办学成就和亮点。强化新闻宣传,加强宣传骨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利用好校园网、公安网、新媒体平台,积极对接主流媒体,扩大宣传渠道,讲好警院故事,传递正能量,提升学院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学院舆论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内各类传播媒体的管理;校园网及公安网涉及学院新闻的发布和管理;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的制作及更新;学院舆情危机事件的管理和处置。

(五)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全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以评促建、评建结合,进一步提升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六)校园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推进落实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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