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我校与菏泽市公安局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菏泽市公安局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院长毕可志,党委委员、副院长吕绍忠,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连栋,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启合,菏泽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述勤出席仪式。毕可志、刘连栋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吕绍忠、王启合代表双方签字。
刘连栋对签署框架协议表示热烈祝贺。他介绍了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菏泽公安事业发展情况以及与山东警察学院长期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他指出,山东警察学院是我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是我省公安教育事业的主阵地,长期以来始终服务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大局,为全省公安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双方要以此次签署校局合作协议为契机,在党建、人才培养、研发合作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贡献力量。
毕可志对菏泽市公安局长期以来给予我校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菏泽市局立足“黄河入鲁第一市”区位优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奋勇拼搏,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为维护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山东警察学院与菏泽市公安局开展战略合作,是贯彻王小洪部长讲话要求,落实省公安厅《关于支持山东警察学院与警种部门加强合作的意见》精神的有益探索,希望双方不断夯实合作基础,完善合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合作内容,提升合作质效,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公安教育事业改革创新。
签约仪式后,毕可志一行前往菏泽市局指挥大厅、刑科所公安部重点实验室、菏泽警察博物馆、鲁西新区分局等部门调研,双方就日后的对接合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
菏泽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科研处、治安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