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我校与枣庄市公安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枣庄市公安局举行。枣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清彬,我校党委副书记、院长毕可志出席仪式并致辞,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徐枫主持签约仪式,我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吕绍忠出席仪式。
毕可志指出,作为我党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山东警察学院为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此次学校与枣庄市公安局开展校局合作,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公安教育综合改革与实战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双方必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围绕党建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课题共研、文化共创等方面,积极推动公安教育与公安实战全方位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朱清彬代表枣庄市公安局对山东警察学院一直以来给予枣庄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要细化合作内容,打造校局合作新样板;要全力建设一流实习基地,合力打造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集中开展警务理论与实战课题研发,丰富人才培养新模式;要统筹做好警院教师来局挂职锻炼、开展警务实践活动保障工作,构建常态化合作新机制。
仪式上观看了我校宣传片,毕可志和朱清彬共同为山东警察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揭牌,吕绍忠和徐枫代表双方共同签订了《山东警察学院枣庄市公安局合作框架协议》。
我校参会人员先后到市局执法办案中心、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民意感知中心、大监督管理中心和民警之家等参观调研。
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警务信息学院、公共基础教研部主要负责同志和枣庄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