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
新媒体中心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秘书处
1.负责中心内部人员管理;
2.负责中心经费管理;
3.负责中心公用设备和物品管理;
4.负责中心自身文化建设;
5.负责各种会议的安排;
二、编辑部(含文字编辑、网页编辑、音频编辑、美术编辑)
1.负责对投稿的各类文件归档整理;
2.负责审核稿件,并提出审核意见;
3.负责对各类稿件的统计分析,每周通报用稿情况;
4.负责宣传信息和动态研判,并提出相应建议和线索;
5.负责录用稿件的编辑与发布;
三、记者团(含文字记者、摄影记者)
1.负责面向全院各中队和个人征集稿件;
2.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及时报道;
3.负责组织对有关典型人物的采访;
4.负责专题活动的文字策划 ;
四、影视部(含剧本组、编导组、摄制组、后期制作组)
1.负责重大活动的视频拍摄;
2.负责专题片、纪录片和微电影的拍摄与制作;
3.负责摇臂、摄像机、无人机的使用与维护;
4.负责各类视频稿件后期制作;
五、技术部
1.负责所有计算机设备的维护;
2.负责第三方平台开发与接入;
3.负责APP应用的开发;
4.负责其他最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
六、外联部
1.负责与学院其他社团的联系;
2.负责与院外高校或社会媒体的联络;
3.负责与校友的联系,及时获取优秀校友信息,提供采访线索;
4.负责对外咨询和宣传工作。